beat体育365官网财务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作者:袁略家 来源: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6-01-3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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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计划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全面、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  学校计划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求和资金供给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的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计划财务工作必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计财部门统一核算。学校计财部门是学校计划财务管理机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计划财务工作,行使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和核算的职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学校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学校计财部门应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校性财务检查和财产清查,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制度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以推进依法理财、规范理财、科学理财为核心,逐步规范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编制的公开、公正、规范,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宏观调控能力,集中财力保重点,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七条  预算编制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预算要建立在科学的支出标准、合理的预算定额和项目择优排序的基础上,强化预算观念、细化预算项目、有利于预算执行。

第八条  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计财处在学校各部门上报的相关基础数据上综合计算,全面平衡、审核汇总,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后,通过系统上报财政。

第九条  内部预算编制。学校内部预算具体操作程序为:先年年底各处室(院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支出标准,编制各处室(院部)的预算,在编制过程要贯彻上级财政部门零基预算要求,列出所有计划支出项目,并对一项支出提供详细论证,阐述支出的目的、预期效果和必要性,同时根据重要性和紧性进行分类和优先级排序编报后及时计财部门计财部门对各处室(院部)的预算进行初步汇总,在审核汇总过程中,在总体预算框架内,结合每个部门的支出报告进行审核、裁定哪些支出项目可以支出,提出各处室(院部)预算建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后,报经党委会研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下发给各处室(院部)。

年初预算实行总额控制的原则。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各部门可在部门预算内项目中进行调剂,如需增加预算,需按程序申报校党委会研究方可追加。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绩效评价要求,各处室(院部)应当在编制处室(院部)预算时,同时编制各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第十条  预算执行。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内部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的一切开支。年初预算实行总额控制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处室(院部)可在处室(院部)预算内项目中进行统筹和调剂。超出预算调整的支出事项,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5万元以下资金由校长审批,5万元(含)-10万元(含)由校长办公会审批,10万元以上资金由校党委会审批。参照第九条程序申报。

    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在实际使用资金前,需填报附件1《事前申请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资金使用。当年预算需当年使用,除结转未超过一年的省级资金外,一律不予结转。在预算执行阶段,定期评估支出绩效,确保每一笔支出都能达到位预算目标。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拨入专款、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

四、拨入专款是指收到财政部门、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五、科研事业收入是指收到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非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

六、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非学历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利息收入等。

七、捐赠收入是指学校收到的社会各界捐赠限定或非限定用途的财物。

学校的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按学校的规定进行收入分配核算。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应缴的收入。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计财部门,严禁各部门私设“小金库”。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长沙市非税收入集中收缴操作规程》不设过渡性收入账户,对所有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管理局。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准许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做到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学校关于规范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各项收入全部实行财政非税平台收费,按规定使用合法票据,按非税收入管理局要求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学校任何处室、院部不得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擅自收费。凡新增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各处室(院部)必须先将相关收费依据报计财部门统一向物价部门申请,待物价管理部门办妥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后,方可按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加强学杂费、住宿费、书籍及其他代收费的管理。学校各院(部)、教务处、学保处和辅导员(班主任)应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在校期间的相关费用,辅导员(班主任)是催缴欠费的第一责任人。特别困难的学生确实不能按时交费,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一周内持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的证明到学保处学生资助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缓交手续(缓交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或助学贷款手续。

第十四条  开学一周后仍未足额交纳学杂费及相关费用又没有办理缓交或助学贷款手续的为欠费。为了维护学校正常运转,保障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管理局,各院部、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拖欠部分及时催交。

第十五条  学生退费。需经各院部、相关处室(如教务处、学保处等)同意,报主管财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省厅当年实施的收费文件,实行按月退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六条 事前审批

各处室(院部)在经费使用前,根据批复的各处室(院部)预算填写《事前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执行以下审批程序(采购类按照学校后勤处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预算内经费实行事前分级审批。

1.0.4(含)万元以下: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经办人为部门负责人时,由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

2.0.4万元-2万元(含):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

3.2万元-4万元(含):各处室(院部)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4.4万元-10万元(含):各处室(院部)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

5.10万元-20万元 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6.超过20万元(含)达到“三重一大”标准,由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第十七条 对于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支出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批,经办人不得拆分项目,以规避事前申报审批程序。如有发生,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十八条 对于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审批的,不予报销经费。

第十九条 报销原则

学校经费支出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所授审批权限,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1.预算控制原则。经费支出必须有预算安排,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计划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2.政策相符原则。经费支出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及制度规定。

3.目标相关原则。经费支出要与经费用途、工作目标直接相关。

4.“财务一支笔”审批原则。各处室(院部)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财务负责人即“部门一支笔”,负责本部门经费的审批,并确定一名报账员负责本部门的报账及其他财务事项的办理。各处室(院部)经费审批人及签字手迹,呈报计划财务部门备案,若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计划财务部门更改。

5.经济责任原则。各处室(院部)负责人负责审核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是报销事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核事项的必要性、完整性;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支出事项是否有预算和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时效性。

第二十条 报账流程

一、日常管理经费

1.0.4(含)万元以内经费审核。

报账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经办人为部门负责人时,由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

2.0.4万元-2万元(含)以内经费审核。

报账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

3.2万元-4万元(含)以内经费审核。

报账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4.4万元以上经费审核。

报账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

二、公务接待、工作用餐经费

1.0.1万元以内公务接待。

审批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

2.0.1万元(含)以上公务接待。

审批程序:经办人→报账员→各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会计审核→计财处处长审批→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

3.个人及处室加班工作用餐参照公务接待、工作用餐经费报账流程第1条报账审批程序。大型活动等加班工作用餐参照公务接待、工作用餐经费报账流程第2条报账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报账的相关要求

一、报账审批单的填写要求

1.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填写学校计划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beat体育365官网费用报销单》(附件2)。报账审批单上的报账部门、日期、项目名称、项目代码、项目内容及金额大小写等要素须填写清楚准确,不能涂改、挖补。经办人和       处室(院部)审批人不能为同一人。

2.属于强制结算目录范围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如: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如确实不能刷公务卡,需要提供不能刷公务卡的书面证明或提供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的截图。

3.报账审批单和报账的各种票据的签字和审批,一律用蓝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4.严禁为了规避审批权限而化整为零。如有发生,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二、原始凭证的具体要求

原始凭证至少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在发票后面签字,并且注明经济业务用途。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必须盖有开出单位的公章,发票的付款单位或购买方须为beat体育365官网,并写明学校的税号。

2.记录真实。填制在凭证上的经济业务,必须客观真实,符合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弄虚作假。

3.内容完整。凭证上规定的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简略。时间、付款单位、品名、单价、数量、大小写金额、经办人等要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

4.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重开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当说明理由,取得原开出单位证明或原发票相关联次的复印件,并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由经办人和处室(院部)负责人签字,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提供的票据必须真实、合规、合法。报账前,各处室(院部)经费审批人应督促经济事项经办人和报账经办人核实票据真伪(可在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税务局网站查询),如果没有核实,在以后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中查出虚假发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必须在发票的有效期内报销。当年开出的发票原则上在当年报销。上年12月份的票据,可在次年第一季度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应写出书面说明,由处室(院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支付方式的具体要求

1.结算金额3000元(含)以上,收款人为对公单位的,原则上转账支付,将款项直接付到收款单位账户。要求提供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和开户行。实际收款单位与开票单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则不能办理付款手续。

2.结算金额3000元以下的支出可以刷公务卡支付。报账时,将款项打入当事人公务卡,要求提供收款人姓名和公务卡号;第一次报账的,还需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号码。

3.发给在校学生的补助、奖金、劳务费等,原则上打入学生银行卡。

4.发给校外人员的评审费、授课费、咨询费、劳务费等劳务报酬,原则上打入本人银行卡。需提供相关方案、审批件、专家职称证明、培训过程材料或实景图片。

5.原则上应尽量避免使用现金,如特殊情况无法避免时,需要对方提供现金收条等相应的佐证材料和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其他业务事项报账有关要求

一、关于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差旅费,必须提供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出差审批单(附件3)、差旅费报销单(附件4)。参加会议或培训的,需提供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和培训证书复印件(有培训证书的培训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所有培训需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长沙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的标准,各部门正、副职外出费用报销必须附校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

2.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包干补助,不予报销餐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关于工作用餐费用的报销

工作用餐费用的报销,分为公务接待用餐、加班工作用餐和个人科研工作用餐,分别填写用餐清单。

1.学校领导、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教学院部因工作需要而开支的餐费

(1)现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对象为部级每人每餐120元,厅级每人每餐100元,处级及处级以下每人每餐80元(中、晚餐)。省、市若有新规定的,执行新规定标准;

(2)公务接待实行“一支笔”审批,归口部门为党政办;

(3)报账要求:报账时须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5)、财务票据以及公务接待用餐清单等单据。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的餐费

(1)用餐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省、市如果有新规定,执行新规定标准;

(2)报账要求:需报处室(院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批准,报账时须提供财务票据、加班工作用餐清单等单据;

3.个人主持的科研项目需要开支的餐费

(1)用餐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省、市如果有新的规定,执行新规定标准;

(2)报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处室(院部)负责人审批,报账时须提供财务票据、个人科研项目用餐清单(加班工作用餐清单附件6)等单据;

三、关于培训费的报销

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各种培训,需事先经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填列培训费事前申请审批表,由计划财务部门报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举办或承办相关培训。培训费报销执行《长沙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长财行﹝2017﹞13号)相关规定。

四、关于会议费的报销

各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事先经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填列会议费预算事前申请审批表,由计划财务处报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举办或承办相关会议。会议费报销执行《长沙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长财行﹝2018﹞10号)相关规定。

五、关于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报销

1.物资和服务。按照《beat体育365官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及用具时,须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及用具,按照采购成本计入各部门的预算内经费。

2.采购的物资(含从科研、教研教改等项目经费中采购的)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需到计财部门办理资产登记入账手续。(《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报销办公用品等物资,发票上必须提供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明细,并到后勤处办理入库、领用手续。属于个人科研、教研教改项目购买的办公用品等物资可以不办理入库手续。  

4.报销维修耗材、打印复印、横幅写真、服装租赁等项目,如果发票上没有明细,则须提供供货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

5.物资和服务采购、验收和领用手续要齐备,采购人、验收人和审批人不能为同一人。凡由学校组织采购和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由学校组织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报账。

六、关于维修和基建工程款的报销

1.小型维修项目,<10万元,由使用部门持项目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工程维修申请报告、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片、纪检监察室结算评审报告等资料按合同支付节点到计划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2.校内采购项目,≥10万元且<100万元,由使用部门持项目对应的发票、预算书(复印)、中标通知书(复印)、律审意见(复印)、施工合同(彩印)、合同付款进度表、长沙市教育局结算评审报告(复印)等资料按合同支付节点到计划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3.政府采购项目,≥100万元且<400万元,由使用部门持项目对应的发票、政府采购计划表(复印)、长沙市财评中心政府采购控制价评审报告(复印)、中标通知书(复印)、律审意见(复印)、政府采购施工合同(彩印)、合同付款进度表、已完成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或长沙市财评中心结算评审报告(复印)等资料按合同支付节点到计划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4.公开招投标项目,≥400万元 ,由使用部门持项目对应的发票、长沙市财评中心预算评审报告(复印)、中标通知书(复印)、律审意见(复印)、施工合同(彩印)、合同付款进度表、已完成内容的工程量清单或长沙市财评中心结算评审报告(复印)等资料按合同支付节点到计划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5.应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付款的需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否则不得申请付款。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施工单位名称变更或单位收款账号变更的需有相关证明材料。

7.应办理资产交付使用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而未办理的,不得申请支付项目尾款。

第二十三条 其他规定

一、报账时间安排

1.每周一、三、四集中报账;

2.每月的25号以后不报账;

3.每学期末截止报账时间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支付规定统筹安排确定。

二、学校各部门报账员变动时,需到计财处进行备案登记并经计财处培训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方能上岗。

三、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加班工作用餐清单、个人科研项目工作用餐清单、预付款申请报告的事项无需填报事前申报审批单。

第六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一、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1)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正确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2)银行印鉴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银行存款日记账要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并与银行存款调节表相符。对未达账项,必须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加强管理,堵塞各种漏洞。

3.应收及暂付款管理

(1)对应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学费、住宿费备查簿,实现电算化管理。各处室(院部)和辅导员(班主任)应积极配合计财处催收各种应收款,避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学杂费的催收、催缴辅导员(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应收及暂付款必须及时催收催报,一年至少要全面清理一次。对长期占用学校资金的部门和个人,计财部门将停止其继续用款权利。对长期挂账且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应按相关程序报批处理。

4.存货的管理

(1)存货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2)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存货的管理,确保学校各处室(院部)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后勤处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按程序及时进行调整,保证账实相符。

二、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档案、家具及用具、特种动植物。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须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无年度预算,后勤处原则上不予购置,因特殊情况确需购买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计财处、计财部门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同意后,由计财部门按规定每年三月份或六月份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提出年度预算调整后,才能按规定程序采购。

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资产购置必须由后勤部门按程序报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凡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资产购置应按照“经评制度”的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院部权益受损。一经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资产不得随意更改参数及价格。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计财处核销相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及时缴入政府相关部门指定账户。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按使用部门做到专人保管,计财部门协同后勤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学期末,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闲置,使用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简要说明,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计财资产管理处则根据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形成《盘点表》,由资产管理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在表上分别签字确认。

三、无形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是指单位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学校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办法进行管理。


第七章  会计工作规范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定期汇报财务情况。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业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工作异动,必须将本人原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由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监交。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十九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等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的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三十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时应设专簿登记,并由收取人员和提供人员共同签字盖章。

第三十一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由原提供单位开出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部门负责人、计财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部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原始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部门负责人、计财处负责人和主管财务校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第三十二条 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主管会计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移交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事前申请审批表

附件2:费用报销单

附件3:出差审批表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5:公务接待审批单

附件6:加班工作用餐清单




















 


附件1


beat体育365官网事前申请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资金来源


申请金额


申请事由:





妥否,请批示!

申请部门(公章):      

                                  日期:           

部门负责人审签:

采购类审签

计财处审签:

(审核资产配置和部门预算)

后勤处审签:

(审核采购方式)

相关业务处室(院部)分管校领导(0.4-2万元)

分管财务校领导(2-4万元)

校长审4万元以上)







注:1、此审批表不适用于加班工作用餐及出差审批;2、采购类中日常物资金额审核请提前与后勤处采

购员联系;信息化类设备请提前与信息中心联系。3、采购类请提供采购清单附件。

附件2

beat体育365官网费用报销单

报账部门:                                    单据及附件共             报账员:

项目名称

及代码

报账内容

   

收款单位(人)名称及账号:













































   










金额大写:                              

部门负责人审批:             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                 会计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财处处长审批:             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校长审批:













附件3

beat体育365官网出差审批表

         

姓名


部门


职务职称


出差地点


出差时间

       日至           

出差事由


交通方式

□飞机   □高铁动车  □火车   □汽车   □轮船   □其他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意见


校长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附件4

beat体育365官网差旅费报销单

报销日期:                  

出差人姓名

所在部门

出差人职别

出差地点

事由

     

同行人数






        日至                 


起止时间

  

交通费

住勤及补助费

    

火车票

飞机票

其他

住宿费

差旅补助

事项

金额

天数

标准

金额





























































      










合计(大写)

                                     








填报人(签字):



说明: 1.票据粘贴在A4纸上。 2.差旅费按次填报,每次一单。行程一致的多人出差可以共填报一单,但必须填列所有出差人员姓名。
















附件5

beat体育365官网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内容

出席会议□

考察调研□

学习交流□


检查指导□

请示汇报工作□

其他□
(请写明)


来宾单位


来宾人数



接待部门


陪餐人数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标准



用餐类别

早□

中□

晚□


部门意见



主管校领导意见



备注:
⒈来宾无单位公函不得接待、同城不得接待;
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⒊本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清单作为报账必要附件入账














附件6

beat体育365官网加班工作用餐清单

       

部门(盖章):

加班事由:

加班类别

平时加班¨         周末加班¨        节假日加班¨       寒暑假加班¨

   
起止时间

                                         

加班人员
   

                                                                                        
                                                                                  (可附页)

用 餐 情 况

用餐类别

用餐人数

用餐桌数

用餐地点

其他

中餐¨





晚餐¨





合计金额

人民币: (大写)                             

¥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
意见(签字)


部门负责人
(签 字)


经办人
(签 字)


说明: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加班用餐时,需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同意,方可用餐;加班人员必须在用餐清单上签名;

2、用餐标准:早餐20元,午餐、晚餐每人次40元,超标准部分自理;

3、本清单应作为报账必要附件入账备查,否则不得报销。











beat体育365官网报账手册


2025 版试行)


























计财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 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 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 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 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 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 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 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 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 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 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 或者废止的发票

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一、报账流程

一)事前审批流程

承办部门在业务开展前,根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单位领导的指示,并结合预算指标,由经办人填写事前申请审(加班工作用餐审批单、出差审批单)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工作开展及所需经费情况进行说明。事前申请审和出差审批表的流程分别见下图:

1.事前申请审流程图:

(1)非采购类: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审批   


校长审批                            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2)采购类: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                       计财处审签                        后勤处审签

                     

校长审批                         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审批


2.出差审批表流程图:


   经办人                       部门主要负责人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审批 


   党委书记审批                              校长审批        

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出差



(二)事后报销流程

1.报账审批流程图:


0.4(含)万以内                    0.4万元-2万元(含)

经办人                       部门主要负责人                       分管相关业务校领导审批 


     2万元-4万元(含)                                                                                          

财务副校长审批                       计财处处长审批                       财务会计审核 

    校长审批   

4万元以上



二、报账须知

一)发票要求 1.学校税务信息

1)单位名称:beat体育365官网

2)纳税人识别号:12430100MB1E40453Q

3)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177号

4)单位电话:0731-85654520/0731-85657815

5)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长沙银行 800112422332015

2.报销票据

主要有税务发票、财政票据、校内结算票据、其他合法票据(公交票、火车票、飞机票、劳务费发放单等自制原始单据)。

3.开票信息具体要求

(1)应按照实际情况,在发票上如实开具明细内容,不得笼统地开具办公用品、印刷费、食品、母婴用品等名目;

例如:在文具店采购签字笔、笔记本等物资,发票上应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都打印出来;

(2)对无法在发票上开具所有明细内容的,应按照国家要求开具相关信息,并附上税控系统打印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发票和清单上均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清单不能报销。具体要求如下图;

                     

                     

3)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无效;

4)发票开具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应与实际内容一致,如参加培训要开“培训费”相关项目,不能开成其他与培训无关的项目名称;

5)发票开具时间应与实际交易时间一致,特殊情况发票开具时间晚于实际交易时间,需由商家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6)经办人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发票,如下图(也可通过其他正规渠道查询);






验过的发票需经办人签字,经办人需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7)票据丢失处理方法:①可获取存根联的票据丢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丢失,应当说明理由,取得原开出单位证明或原发票相关联次的复印件,并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②无法取得存根联的票据丢失(一般指火车票):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由,注明车次、旅程、金额,由随行人员(或相关人员)证明,部门负责人和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付款原则

1.对公转账(购买资产、耗材须对公转账);

2.公务卡支付(工作餐、接待、出差、零星小额允许公务卡消费);

3.机票必须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买;

4.预授权的POS单不是消费记录,不能做为报销凭据,必须提供结账时的POS单;

5.POS单刷卡垫付的,报账时刷卡人与收款人必须一致;

6.填写收款人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上一致)、银行账号、开户行(写清楚具体的网点名称,如长沙银行朝阳支行);

7.POS单菜单拿到后请及时复印,以免时间久字迹看不清。

(三)其他须知

1.凡与采购相关的业务,必须先咨询后勤处后再进行采购,后勤处明确是否需要集中采购、由计财处明确是否有资产配置预算等事项;

2.报销只能一事一报,不能拆分报销;

3.报销业务原则上应当在事项完结后1个月内办理报账结清手续,逾期未报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找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遇年底关账、年终决算等特殊事项可顺延);

4.经办人对经济事项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三、常见业务


序号

费用类别

需提交的附件

1

固定(无形)资产

1.发票;

2.固定(无形)资产验收单;

3.资产归档表

4.合同(如有质保金,合同中需注明质保期及金额

5.合同付款进度表。

注:合同付款进度表须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合同注明的付款方式”栏要根据合同中注明的具体付款方式填写,如(图一)所示

2

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

1.发票;

2.带有合计金额的物资验收单;

3.金额超过2万(含)或电子卖场采购需提供合同。

3

办公用品

1.发票;

2.带有合计金额的物资验收单

3.金额超过2万(含)或电子卖场采购需提供合同。

注:采购人和验收人不能是同一人。

注:发票货物名称应开具明细项,若发票货物名称为(详见销货清单),请提供与发票配套的税控系统打印服务清单。

4

校外专家劳务费

1.发放劳务费依据(方案);

2.校外专家需提供职称证明;

3.纸质版的劳务费计税发放表;

4.发票。

注:校外人员发放500元以上的劳务费需提供劳务费发票,若开具“湖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发票“金额”栏应与劳务费发放纳税申报表的“税前金额”栏一致。如(图二)示

5

校内人员其他劳务收入

1.发放劳务费依据(方案);

2.注明时间、工作内容的发放表。

6

版面费

1.录稿通知书或出刊复印件;

2.发票商户名一致的付(转)款凭证不一致则需出具带有出版社公章的委托收款证明

注:出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7

课题

1.科研处明确资金来源及指标文号

2.对应费用项目的发票、与发票商户名一致的付(转)款凭

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注:课题报账按照事前审批表明确的资金来源进行报账:(1)如需购买资产,所需报销材料参考(一)固定(无形)资产;(2)如果发放校外人员劳务,参考(四)校外专家劳务费;(3)如需报版面费,所需报销材料参考(六)版面费;(4)如果发放课题绩效,需提供签字盖章版的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PDF版在职人员其他收入申报表(参考(五)校内人员其他收入)

8

竞赛类

1.出差审批表;

2.含竞赛日程表的竞赛文件和通知;

3.住宿发票、餐费发票、菜单(菜费500元以上)

4.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5.纸质档车票(外市来回的高铁票、火车票等);

注:购买飞机票需领导签字审批,并且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买。

6.竞赛器材等物资采购(报销资料参考(一)固定(无形)资产和(二)低值易耗品、物资采

购)。

竞赛差旅费见(表一)

9

差旅费

1.与公务出差相关的方案或通知等。

2.出差审批表;

3.住宿费发票(按各地标准凭发票报销);

4.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5.如多人住宿则需要住宿明细清单;

6.纸质档车票(外市来回的高铁票、火车票等);

注:购买飞机票需领导签字审批,并且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购买。

注:(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日历)包干补助(100元/人・天),不凭票报销。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学校不再补助伙食费;

(2)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日历)包干补助(80元/人・天),不凭票报销。若学校派车,应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如实申报,学校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报销差旅费:一是住在自己或亲朋家里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二是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付费证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在住宿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0

学校教职工参加培训、会议

1.出差审批表/培训、会议通知或文件和方案(原则上外出培训每次不得超过三人)/会议纪要(需已上党委会并通过的培训、会议);

2.培训开培训费发票,会议开会议费或会务费发票,不能混开。

3.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4.纸质档车票(外市来回的高铁票、火车票等);

5.住宿发票、餐费发票、菜单(500元以上菜费)

注:凡要交费的协会培训、线上培训、会议需提供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干部培训、党校培训无需提供;不需交纳培训费、会务费的无需提供;培训费报销标准:省内:440元/人・天;省外:550元/人・天;会议费报销标准:440元/人・天。上校长办公会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200元以内/人・天,上党委会则不限金额,据实报销。

外地参会标准见(表二)

11

学校自行举办培训、

会议

1.培训/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

2.发票;

3.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4.培训/会议方案、通知;

5.签到表;

6.用餐清单(有用餐需提供);

7.住宿清单(有住宿需提供);

8.劳务费资料(见(四)校外专家劳务费)。

注:校外专家可按差旅费规定标准安排住宿和工作餐(40元/人・餐);校外专家可凭票报销往返的公用交通费,不报销的士费。

12

学校受托承办培训、

会议

1.党委会会议纪要;

2.培训课时师资、物资等预算表;

3.发票;

4.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5.报市财政审批的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5万以上的会议);

6.培训、会议实施方案;

7.开班通知;

8.学员名单;

9.学员签到表;

10.用餐清单(有用餐需提供);

11.住宿清单(有住宿需提供);

12.劳务费资料(见(四)校外专家劳务费)。

13

工程或项目

1.党委会会议纪要;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原件;

4.验收表(资产类项目需提供资产验收单和资产归档表);

5.合同付款进度表;

6.采购资产、物资(报销资料参考(一)固定(无形)资产和(二)低值易耗品、物资采购);

7.工程类项目需财评文件原件;

8.发票。

注:发票开具要求如下:如有需要分多次付款的,按照每次实际需要报销的金额开具发票,一次性开具全额发票不予接收。

14

质保金

1.申请支付质保金的报告;

2.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合同付款进度表;

4.验收表(合同要求验收后支付质保金需提供)。

15

学生助学金、奖金

1.勤工助学

(1)勤工助学岗位报告;

(2)带有合计数和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补助发放表。

2.奖金

(1)学校“三评”文件;

(2)学处审核盖章、带有合计数学生银行卡号(开户行、支行、支行号)的奖金发放表。

16

学生活动

1.活动方案、活动总结(落款处需盖部门公章);

2.发票;

3.学生签字版的物资领用表(如给学生发放物资需提供);

4.如要发放学生奖励金,需要提供学校部门评定奖励金的文件或方案同时提供部门盖章、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的带有学生银行账号(开户行、支行、支行号)的发放表。

17

党支部活动

1.活动方案(组织人事处须签字盖章);

2.提供参与活动人员集体照

3.参加人员情况表

4.发票;

5.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6.菜单(有餐费需提供);

7.协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18

加班工作餐

1.加班工作餐申请表;

2.用餐当天的发票;

3.用餐当天的菜单≥500元

4.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注:加班工作餐申请表一般是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中餐或周末加班中、晚餐用,其中工作日晚餐要求加班时间达4小时以上方可申请工作餐。

19

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函;

2.公务接待审批表;

3.用餐当天的发票;

4.用餐当天的菜单;

5.对公账号或公务卡刷卡POS单(与发票商户名一致)。

注:(1)同一批次的公务接待只能接待一餐;(2)燕窝、鲍鱼、鱼翅等高档菜肴、烟酒茶水不能报销;(3)来访司机需纳入接待人员人数,学校所派司机含在陪同人数标准中,公务接待审批表中需注明。

20

年费、会费

1.发票;

2.关于年费或会费通知;

3.如需预付要在通知或申请报告上注明需要预付款并请领导审批

21

维修费

1.单项维修

(1)发票;

(2)验收单;

(3)维修记录单和结算表;

(4)维修过程中的施工照片。

2.多项汇总维修

(1)发票;

(2)验收单;

(3)维修记录单;

(4)中标通知书(如经招标需提供);

5)合同原件;

6)验收表;

7)十万以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出具校内结算表十万以上需要提供局审计处的结算审计报告。




22

租赁费

1.公车租赁费

(1)发票;

(2)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派车单

(5)公务或教学用车明细表(需对方盖公章);

(6)付款进度表。

2.其他租赁费

(1)发票;

(2)租赁清单;

(3)合同或协议;

(4)验收单及相关照片

23

印刷费(定点印刷)

1.发票;

2.结算清单;

3.合同和协议;

4.定点印刷备案表。

注:发票货物名称应开具明细项,若发票货物名称为(详见销货清单),请提供与发票配套的税控系统打印服务清单。

24

市内公务交通费

1.公务交通申请单;

2.公务出行相关证明材料(会议通知、文件材料首页复印件、导航截图等)。

25

物业管理费

1.发票;

2.合同;

3.成交通知书;

4.后勤处及学保处提供的考核表;

5.合同付款进度表。

26

代理服务费

1.发票;

2.成交通知书;

3.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4.代理费标准。

27

水电费、邮电费

1.发票;

2.明细清单。

(图一)

     




(图二)

                     




(表一)

类别

地点

住宿费

伙食费

交通补助

备注

老师

省内(不含长沙城区)、省外

按各地住宿标准凭票报销

按100元/人/天的标准

来回两天按

80元/人・天补贴





如果竞赛文件中注明组赛方包餐费则不能报销餐费

长沙城区

住宿需要领导签字审批

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

无交通补助

学生

省内(不含长沙城区)

150元/人・天凭票报销

凭票报销(不超过100元/人/的标准)

凭票报销(不超过80元/人/的标准)

长沙城区

住宿需领导审批

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凭票报销

凭票报销(不超过80元/人/的标准)

省外

250元/人・天凭票报销

凭票报销(不超过100元/人/的标准)

凭票报销(不超过80元/人/的标准)











(表二)

类别

安排

住宿

伙食费

交通补助

菜单

备注




长沙城区之外

食宿费用自理

按各地住宿标准凭报销

100元/人(凭票报销)

培训、会议期间无交通补助;

来回两天80元/人天补助;

不需要

发票商

户名一

致的POS

承担食宿

不予报销

/

/




长沙城区






/




不能报销

中午需要用餐

的,可申请加班

工作餐(40元/

),凭票报销

无交通补助;可报销每天往返培训、会议地点的市内公共交通票(不含的士)

500元以

上菜费需

要用餐当

日菜单

发票商

户名一

致的POS

四、名词解释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四)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到长沙城区之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长沙城区:指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乡镇除外)、长沙县城(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范围内。

单项维修:是指各部门发生的单一小额维修,单独报账,如二级学院维修实验室设备。

多项汇总维修:是指从学校层面出发,针对学校多项维修统一报账,一般金额较大,报账事项多发生在后勤处。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质保金:是指学校与供应商在工程或项目合同中约定,在工程或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款项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在质保期和质保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工程或项目验收后质保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十)会议:是指某单位召开的专题或多题的,群体活动。会议是人们为了解决某个共同的问题或出于不同的目的聚集在一起进行讨论、交流的活动,它往往伴随着一定规模的人员流动和消费。

十一培训:是指某单位为培养特定人才,而举办的活动。培训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传递、技能传递、标准传递、信息传递、信念传递、管理训诫行为。

五、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 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 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

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 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 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

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


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 能 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

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 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 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

号。

第四十九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 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五十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资产配置调整与配置计划申报指南

一、资产配置上报的时间

资产配置分为配置调整与配置计划两部分。

配置调整为一年两次,分别是当年的3月和5月进行申报。

配置计划为一年一次,在当年的8月中旬上报下一年的配置计划。

二、资产配置申报原则及范围

1.申报原则: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成批量购买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都需要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资产配置申报;

2.申报范围:电脑(台式、笔记本、触控一体机、平板);打印机(黑白、彩印、多功能打复一体机、票据条码打印机);扫描仪(高拍仪)、投影仪、传真机、记录仪、碎纸机、数码照相机、摄像头、监控设备、显示屏(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大型拼接显示屏)、空调、电视机、各类音视频设备(音箱、录音录播录像设备、功放、话筒及会议视频处理器、服务器、平台设备等)、台桌类、椅类、沙发、柜类、架类、电子锁、车辆(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及其他各类软件等。

3.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资

产如台桌类、椅类、沙发、柜类、架类等,也必须做好资产配置。

未在上述罗列范围内的资产,或者申报部门不能区分资产该交由哪个部门审核时,由计财处协商处理解决。

三、资产配置的审核程序

1.信息化类的资产交由信息中心(图书馆)审核,具体分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机、显示屏、各类音视频设备、摄像头、电子类产品、服务器、控制器、交换机、无线AP、各类软件等;

2.通用化类的资产交由后勤处审核,具体分为空调、传真机、碎纸机、台桌类、椅类、沙发、柜类、架类、电子锁、车辆(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及各种用于办公使用的如装订机、除湿机等专用设备;

3.教学教具设备交由教务处审核;如仿真教学娃娃、乐高积木、儿心量表等。如果教学实训类有信息化产品,也要交由信息中心审核。

由上述三个部门先核定之后再交由计财处统一汇总进行申报。

四、资产配置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未做资产申报且未有市财政局下发批复文

件的,一律不予购买;

2.资产配置调整是指调整政府投资计划采购项目,一般为政府下发了投资计划文件、划拨一定资金的项目,或者是临时性新增项目(一般有上级文件支撑)必须采购的资产。资产配置计划为来年学校需要购买使用的新增各类零散设施设备;新增采购的资产。

3.软件服务类及装饰装修类(如环创等)不在申报范围。